经销意向书

时间:2024-03-02 16:22:22
经销意向书

经销意向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意向书的使用成为办理事务的一种常用文书工具,意向书有单独签署式和联合签署式两种形式,意向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经销意向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销意向书1

甲方:

乙方:

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合作,锦州大圆百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及《海峡两岸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达成初步代理经销意向如下:

一、甲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台湾产品授权乙方作为地区的唯一指定城市代理商。

二、乙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大陆产品授权甲方作为台湾地区的唯一指定代理商。

三、商品经销规定:

1、甲乙双方提供由台湾地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质检单位检验合格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不断推出新产品并持续增加新品种。

3、甲乙双方须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

4、甲乙双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宣传导向要旗帜鲜明、形象统一,双方应给予适当的配合。

5、甲乙双方新增订货须提前通知对方。

6、甲乙双方须尽力维护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并不得以各种名义侵占对方的代理权。

7、在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随时保持交流与沟通当地市场情况及用户需求。

8、甲乙双方应对授权的产品进行宣传拓展。

四、甲乙双方将相关资料交由对方审评,审评后在规定期限内给出相应合作方案,若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相关意见或甲乙双方无法达成有效协议、双方有权另与他人签订意向书。

五、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代理合同为准。

六、本意向书一式两份。

甲方:

(签章):

代表人:

xx年x月x日

乙方:

(签章):

代表人:

xx年x月x日

经销意向书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经营甲方xx品牌产品有关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加盟经销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维护和遵守。

一、授权区域

1、甲方授予乙方在x省x市x区/县/镇享有唯一代理xx品牌产品的销售经营权,在该区域内销售xx品牌产品,名称为“xx环保家居

专卖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正常交接,乙方不得将专卖店和区域专卖经营权转予第三方。

3、乙方在授权的区域范围按甲方规定程序发展下级加盟店。

二、授权其限

1、授权期限与本协议有效期限一致为壹年: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2、xx环保家居加盟经销协议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约,并就继续合作事宜作进一步协商及签定新的协议。

3、协议期满,双方或单方如需终止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结清所有帐款,办理相关手续。

三、经营规定

1、甲方按照统一的标准向乙方供应xx品牌产品,并提供支持和服务。专卖店的装修与样板配置必须符合甲方统一要求,体现xx品牌形象。

2、乙方自行解决在当地的营业执照和税费等国家规定手续的办理。

3、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授权区域范围内建立xx品牌产品专卖店。乙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债务和经营责任。

4、专卖店内必须专营甲方所授权销售的xx品牌产品,不允许其它厂家的同类产品出现在专卖店内。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区域专卖经销权。

5、乙方必须按照连锁加盟体系的规范和要求向xx产品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接受消费者和甲方的监督。

6、乙方负责在当地进行大力的xx品牌宣传推广,甲方提供某某网站作为对外宣传及加盟商交流的信息平面,乙方可以通过网站进行交流和获取信息甚至订单传输,但乙方不得在网站上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规和损害xx品牌形象的言论。

7、乙方必须争取在所建立的每个专卖店内配置传真机和电脑(并能上网)。

四、销售指标

1、乙方在合作期间的年度购货额指标(结算价)为万元。甲方将不定期地对乙方经营效果进行评估,并对卖场提出整改意见。经年终结算,如乙方完成年购货额指标不足70%,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专卖经销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在合作期间完成年度进货额指标,甲方向乙方提供年度进货总额销售返利,在新的结算年度的前三个月以产品补偿的方式在进货款中进行抵扣。

年销售总额10万~50万50万~100万部分100万以上部分

返点1%2%3%

说明:对于已享受过相应优惠或特价政策的订单,计算业绩但不重复返利。

五、加盟费用

1、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按照xx加盟经销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品牌保证金仟元(¥)。在协议期满后,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凭收款收据和乙方所执协议书原件全额无息退还,但是如果乙方在合作期间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此品牌保证金。

2、乙方按照每个专卖店贰万元(¥xx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首期样板款项(包括橱柜二套,衣柜二套,书柜一套),样板发货前,双方进行核算,如款项不够,则在发货前补齐;如有余额,则作为预存货款,在开业后进货时直接抵扣。

六、生产运输

1、乙方须按甲方设计规范提供客户安装场所真实尺寸,甲方设计人员负责设计出图,乙方确认签生效后,甲方给出交货日期。标准价目表上未注明的材料及配件或非常规加工价格,乙方须先与甲方商定结算价。

2、甲方负责承担产品质量和未按设计图纸生产所造成的损失(含返工和再次运输的费用),但不负责由此引发的其它连带责任。

3、乙方提供安装尺寸必须准确,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运输、组装、安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代为运输、安装、组装,其费用则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标准向乙方收取)。

5、产品由甲方负责按统一标准提供免费的纸类或木类包装。

6、外地订单货物将交由运输方配送,运费由乙方收货时支付。甲方免费送货到就近货运站并办理托运手续。

7、乙方在收到运输方配送到的订单货物时,必须当才场核对货物件数和检查货物有无因一年生造成的损坏。运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运输方索赔,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的索赔工作。

七、结算方式

1、乙方作为连锁专卖店成员享受xx品牌产品专卖供货价格,如遇材料价格波动,甲方保留适当调整价格政策的权利,并按新 ……此处隐藏4012个字……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签: 代表签: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协议。

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收件人: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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