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时间:2023-12-10 02:08:23
关于离婚协议书

关于离婚协议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离婚协议书1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

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

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解释(二)》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对属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变更或者撤销协议的情形,在明确列举出的事项中并没有规定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内容,就是基于这种考虑而设计的。当然,也不是完全排斥这些未明确写出事项的适用,只是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在适用的时候必须严格限制。个案中如果确实属于应该适用这些规定的,可以依据《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处理。根据现在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关于离婚协议书2

离婚协议书中对孩子抚养费如何约定和处理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 离婚协议书中对孩子抚养费如何约定和处理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如果你们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你们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你们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你们的约定。比如,你们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子女。

如果你希望他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你的这种要求往往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2、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3、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4、不损害他人权益。

抚养费的给付一般以按月给付为原则,如果子女归你直接抚养,在他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和他协商一次性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若对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最终采用的是按月支付的方式,如果你对他的支付信用产生怀疑,可以考虑以他的个人财产设立担保,以保证他抚养费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关于离婚协议书3

一.内容要求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二.民政局离婚协议书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民政局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 ……此处隐藏14083个字……完全合法化,就可能会有更多的人群来选择这样的生活,从而逃避《婚姻法》的规制,导致对整个社会婚姻家庭制度的冲击,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只有充分掌握并理解事实婚姻问题,才能更有效的解决新时期出现的婚姻家庭矛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国家的长治久安。

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关于离婚协议书14

自愿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

男方:李** 年龄:38岁 民族:汉

住址:河北省任丘市华北石油物探小区36栋1单元601室。

女方:秦** 年龄:37岁 民族:汉

住址:河北省任丘市华北石油物探小区36栋1单元601室。

经商定,达成以下自愿离婚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

(一)双方婚生子女李敖吉由男方抚养,女方不支付抚养费。

(二)子女大学毕业之前的教育费由男方支付,但发生重大医疗费用由又方平均分摊,非监方应在见关票据后5日内支付,但不排除紧急情况下非监护方的垫付责任。

(三)如果子女(未满18岁前)对外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由双方平均分摊。

(四)非监护方探视子女的具体方式为:

公休日与假日探视,其它可电话联系。

三、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明细(单物或份额价值在千元以上者)如下:

房子、两张床、沙发、电视、冰箱、电脑、餐桌、卧室柜、洗衣机、电动车等。

(二)如果离婚后一方持有控制的夫妻共同财产(单物或份额价值在5000元以上者)未在上款列明,一经发现,另一方有权分得该财产的80%。

(三)夫妻共同债务如下:无。

(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下:

以下财产归男方所有房子、两张床、沙发、电视、冰箱、电脑、餐桌、卧室柜、洗衣机、电动车等。

以下财产归女方所有:男方支付女方二十万,女方个人的生活用品及物品。

其它特别约定:无。

(五)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无。

四、自愿离婚协议书一经双方签字即合法成立,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具有法律效力。(或:本自愿离婚协议书在人民法院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上述自愿离婚协议书事项, 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因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对外赔偿等,延迟支付的一方应按日向全部垫付一方支付未支付金额千分之六的延期违约金。子女监护方阻止非监护方探视或不提供探视机会的,非监护方有权取得监护权,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金金额为监护方违约行为时的上年度全部收入。

自愿离婚协议当事人: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离婚协议书15

男方:

女方:

经男女双方共同协商,就双方婚生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及探视权等问题,以及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以下共识,自愿签定如下协议:

1、男女双方自愿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解除夫妻关系(结婚证号: )

2、儿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承担儿子***部分抚养费为1600元/月,此费用从****年*月份开始起付,并于每个月*日前,以打账形式支付到女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上,直至儿子***年满18周岁学业结束,并有固定工作和固定收入为止;由***身体疾病等治疗所产生的费用,达到500元及以上的,男女双方各承担一半;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均由女方***负责。上述费用,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缓交和拒交。男方***可探望以及接孩子一起玩乐、生活,但是在行使探视权时应当提前通知女方***。

备注:儿子***成年后,可根据自身意愿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男女双方应尊重儿子意愿并配合。

2、夫妻共有的房产(具体房屋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归女方所有,在签订本协议7日内,男方需配合女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超过20xx元的部分由男方支付。最新无子女离婚协议书范文20xx最新无子女离婚协议书范文20xx。男方在未找到合适住处之前,可暂时居住此处,但居住期仅限于三个月以内。其他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见以下条款。

3、男方***把***名下的**************有限公司(所在公司)30%股权的一半过户到(占公司总股份的15%股权)女方名下,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后30日内办理与股权过户相关的合法手续。

4、男方***把***名下的****公司(占公司总股份的5%股权)的一半过户到(占公司2.5%的股权)女方名下,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后30日内办理与股权过户相关的合法手续。

5、男女双方截止***年**月***日之前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归各人所有。

6、车牌号为***的****车归男方所有。

7、因故省略。

8、除男方的随身物品外,洗衣机、电视等生活电器用品等财产归女方属有。

10、本协议壹式贰份,由男女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于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离婚手续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盖章)(盖章)

20xx年20xx月20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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